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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张家界市永定区委组织部
关于选拔干部职工到社区工作的函

 各乡镇、街道党(工)委,区委各部委,区直机关各单位、各人民团体党组织:
为切实加强城市社区工作,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力量,实现城市建设“一年有改观、两年大变样”,根据区委的有关精神,拟从全区选拔干部职工到社区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一、选拔的范围
 全区财政全额拨款的干部职工,重点是没上班的富余人员。
 二、选拔的条件
 1、热爱、热心于社区工作;
 2、具有中专以上文化;
 3、身体健康、年富力强。
 三、选拔的程序方式
 本人申请,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到区委组织部干部组(8596387)报名,经面试审查后予以研究确认。
 四、选拔者的待遇
 凡被选拔任用者,其人事、编制、工资等关系仍在原单位,党组织关系转入所在街道社区。津补贴等各项经济待遇按其身份比照原单位同等予以保障,时间一定3年,被抽调期间不影响晋职晋级直至提拔重用。

中共张家界市永定区委组织部
2008年4月21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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