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张家界市永定区委组织部 关于选拔干部职工到社区工作的函
各乡镇、街道党(工)委,区委各部委,区直机关各单位、各人民团体党组织: 为切实加强城市社区工作,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力量,实现城市建设“一年有改观、两年大变样”,根据区委的有关精神,拟从全区选拔干部职工到社区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选拔的范围 全区财政全额拨款的干部职工,重点是没上班的富余人员。 二、选拔的条件 1、热爱、热心于社区工作; 2、具有中专以上文化; 3、身体健康、年富力强。 三、选拔的程序方式 本人申请,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到区委组织部干部组(8596387)报名,经面试审查后予以研究确认。 四、选拔者的待遇 凡被选拔任用者,其人事、编制、工资等关系仍在原单位,党组织关系转入所在街道社区。津补贴等各项经济待遇按其身份比照原单位同等予以保障,时间一定3年,被抽调期间不影响晋职晋级直至提拔重用。
中共张家界市永定区委组织部 2008年4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