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: 张家界市永定区党建信息网 >> 党建动态 >> 永定党情 >> 党建快讯 >> 文章正文
关于给区委办老干部党支部等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返还党费的通知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7-24

关于给区委办老干部党支部等离退休

干部党支部返还党费的通知

 

根据中组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意见》(中组发[2006]12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决定,对2007年度足额交纳党费的区委办老干部党支部等10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,按50%的比例返还一部分党费,以便于开展支部活动,丰富组织生活,请相关党支部于88日前带党费专用收据来区委组织部组织组办理相关手续。

附件:各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返还党费统计表

 

 

中共张家界市永定区委组织部

2008717

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 没有了
  • - 网站地图  - 联系我们 - 版权申明 - 站长信箱 -
    Copyright 2007-2010 All rights reserved
    中共张家界市永定区委组织部主办 张家界市永定区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设计、制作
    办公地址: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大道永定区治大院东六楼
    管理员信箱:ydzzb@zjjyd.gov.cn 联系电话:0744-8596385 邮编:427000